开具了自制打印的收据给供货 商,这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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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9-15
纳税人所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
二十一、永辉超市对供货商汇成公司结算时扣下的“送货违约金”开具了自制打印的收据给供货 商,这是否合规?如不合规,永辉超市是否应承担拒不开发票的法律责任?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9-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于2024.9.18 09:01回电举报人18192801588确认内容,举报人表示没有登记举报事项。若企业或个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且该企业或个人属于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区,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行为及您的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再进行举报。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