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浙江_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_之前领有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业务需要,为一般纳税人,想请教一下: 1、能不能把我从一般纳税人降级到普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

2024-09-30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327207c38504842ae0c00646040f9a8

留言时间:2024-09-30

纳税人所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

之前领有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业务需要,为一般纳税人,想请教一下: 1、能不能把我从一般纳税人降级到普通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目前生意难做,已经很长时间没开增值税发票了,这规模对我来讲一点没用,还要开支会计、记账等一大笔费用。二是如果不能降级,能不能增加普通发票功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0w免征税待遇,因为现在做生意,客户大部分都要求开发票,不开发票生意就做不成!三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票10w免征税额度不够,想发票超额是不是要事先申请,听说发票超额批准的话,就不能享受10w免税优惠,要按全额征税!这个规定是依据什么政策?似乎不太合理啊! 以上三个问题请税务部门同志给解释回复一下,不胜感激!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4-10-11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 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阅读2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