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商场地下停车场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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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递网】商场地下停车场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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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陕西纳税人学堂_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_地下停车场收取的租金怎么交税。是否缴纳房产税?

地下停车场收取的租金怎么交税。是否缴纳房产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48595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2

尊敬的纳税人: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对您简要回复如下: 出租地下停车场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对于符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产税的批复》(辽地税函(2011)183号)规定免税的地下人防工程,免房产税。

对不符合的,按从租计征房产税。

因对您的实际情况不了解,具体征税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帮您解答,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江苏陕西纳税人学堂_江苏省地方税务局_我公司为有限公司,公司自行建造了自行车停车棚。车棚是柱子加盖支撑的,四面无墙体。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我公司为有限公司,公司自行建造了自行车停车棚。车棚是柱子加盖支撑的,四面无墙体。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315412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12-07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若该自行车车棚符合上述文件关于“房产”的定义,应依法计征房产税。

  鉴于不了解您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请您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向您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局进一步核实,您也可以拨打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福建12366网上留言_福建_地下建筑停车场收费需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地下建筑停车场收费需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28900630c6c42fcb704fbd438cd4fb8

问题名称:

地下建筑停车场收费需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05-08

纳税人归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为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区域,我司地下建筑未取得产权,地下建筑对应的地上建筑的产权由总公司持有(这部分地上建筑出租,由分公司从租缴纳房产税),但由分公司对地下建筑停留的车辆收取停车费,对于这部分收入需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收取的停车收入,发票是开不动产租赁吗?如果要缴纳房产税是分公司缴纳还是总公司缴纳,从租还是从价?烦请说的详细点。

因为之前已致电12366,但是给予的回答不一致,特网上留言!还有一点就是,地上建筑产权由总公司持有,但租赁合同由分公司签约,那到底是使用人(分公司)去缴纳还是产权人(总公司)缴纳?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分公司使用无产权地下车位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收取停车费的,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贵公司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开具发票。

对产权未确定的地下建筑,由使用人(分公司)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地上建筑产权由总公司持有并对外出租的,应由产权人(总公司)按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湖南陕西纳税人学堂_湖南省地方税务局_请问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请问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9259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1-2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第一条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需缴纳房产税。

广东陕西纳税人学堂_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_我公司出租一露天停车场,请问需纳房产税吗?

我公司出租一露天停车场,请问需纳房产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061347000000000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3-17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财税地字〔1987〕3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出租露天停车场,若露天停车场不具备房屋条件(如有墙或防护结构)的,不用交房产税。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_停车棚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停车棚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73361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7-26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您所提及的停车棚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需要视您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您可携带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界定。

陕西陕西纳税人学堂_陕西省地方税务局_我们是西安市的一家房地产企业,现在销售地下车库,请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另外出租的话是否要交房产税?

我们是西安市的一家房地产企业,现在销售地下车库,请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另外出租的话是否要交房产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96138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1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一、地下车库应比照别墅、写字间营业用房缴纳。

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在市区预征率为3%;在市(县)范围内是2.5%。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贵州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_人防地下室对外出租用作停车场使用,该人防地下室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是否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人防地下室对外出租用作停车场使用,该人防地下室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是否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02645277623425843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1-04

尊敬的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第一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第二条第3项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地下人防设施的产权应归属人防办,人防办自用的具备房屋功能的人防地下室,免纳房产税。如人防地下室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如应税单位无租使用人防办的人防地下室,则由应税单位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人防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减征“六税两费”,其中包括房产税。

厦门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商场地下停车场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商场地下停车场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605c986c666446c806ca931e832fbc5

问题名称:

商场地下停车场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19-11-04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我司经营商业地下停车场。如万达商场,地下停车场皆为按次收费。因此,地下停车场不同时间,出租面积与空置面积都不确定。根据规定,出租面积按从租计征房产税,空置面积按从价计征房产税。我司上述按次出租的经营特征,该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可以按当月全部租金从租计征房产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若该地下停车场均为对外出租,则由其产权人按当期全部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如有部分未出租,未出租分为两种情况,自用不可出租(如产权人保留固定停车位)和可出租而实际未出租(随机空置停车位),前者按从价计征,后者按从租计征参与已出租部分的租金分摊。

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停车场房产税

停车场房产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9390a9334144ef68be36c34672caae8

问题名称:

停车场房产税

留言时间:2019-07-18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停车场由于车位出租面积的不确定,每个月出租的面积不一定。房产税按规定,出租面积按从租计征房产税,未出租面积按从价计征房产税。停车场由于出租面积的不确定性,房产税如何准确计税呢?该按从租计征还是从价计征房产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7-22

答复内容:

自用的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按照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未出租的部分即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因此,请准确核算出租部分房产原值。若出租转自用,或自用转出租的,应先做房产税源变更,再申报房产税。

  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

2024年10月27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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