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指引(二)
1.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按什么税目征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税目解释,车辆停放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2.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物业公司,承接的开发公司维修工程如何计算?
答: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之外从事维修及工程服务的,属于兼营不同税率的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3.保险代理员营改增后如何开具发票?
答:保险公司按月或按季汇总代理人清单,注明其姓名、身份证号、代理费收入、代理收入所属时间、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等详细信息,由保险公司持盖章后清单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可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将代理人清单留存。对代理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代理人中的其他个人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代理人应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保险企业可据实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按上述规定开具发票。
4.出售车位或者储藏间,按什么税目征税?
答:出售车位或者储藏间,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5.单位或者个人出租整个院落(场地),是属于出租不动产还是出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答:出租整个院落(场地)按照出租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6.营改增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补开发票如何操作?
答: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额,税率栏填写零,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已纳营业税未开票”,并注明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和完税凭证号码。同时将缴纳营业税时开具的收据、完税凭证及相关记账凭证留存备查。
7.发票专用章能否刻制分号章?
答:可以。
8.实行增值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资产,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增值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资产,按内部调拨处理,不缴纳增值税,也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9.本辖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中固定业户应当自行领用开具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临时业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0.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除农业供水属于不征税项目外,还给沙湖提供补水业务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唐徕渠管理处为沙湖提供补水是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
来源:宁夏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