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解答20170314
1.采矿企业,我公司将购入的火工材料由外包工程队领用后用于我公司的掘进爆破作业。在和外包公司工程结算时,我公司按含税价扣回,火工材料款,这部分材料款已抵扣的进项是否应转出,营改增之前是如何处理的
答: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这部分的材料款不需要进行进项转出处理,但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应按规定分两年抵扣。在营改增之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所含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已经抵扣必须做进项转出处理。
2.(1)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是否一定要开具“602”的不征税发票,按适用税率开具预收款发票,预收款还需要进行预缴吗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到预收款时,可根据总局2016年53号公告开具编码为“602”的不征税发票;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发票也可以直接开具,可以不需要开具“602”的不征税发票,差别只在对销售方而言,是否在当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是与销售结算方式有关,与开具发票无关,所以预缴和申报两线并行。房地产企业申报时,应将当期确认纳税义务的销售行为按适用税率(征收率)申报应纳税款,将当期实际收到的预收款按预征率申报预缴税款。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具“602”的不征税发票,申报会出现比对异常怎么处理,能否直接在大厅清卡,便于纳税人申报
答:您说的简化流程问题,我们这边将及时转办,在最短时间内简化到位。
3.物业公司自来水差额征税在营改增税负分析表当中无法选择代码的问题,何时可以得到解决
答:这个属于我们申报软件相应问题,需要由总局下发补丁,我们已及时上报,正密切跟踪。
4.清理净水设备或者热水器水垢按多少税率
答:属于其他生活服务类,适用税率6%。
5.(1)请问房开企业新项目销售时开发票,按2016年18号和53公告是预收款开零税率发票,那将来交房后,要怎么开11%税率的发票不会要求把客人手中零税率发票全收回再统一开11%发票吧要知道零税率发票是要么是押在银行,要么是装订在记账凭证里,不好收回。
答:预收款发票不需要收回。
(2)如果不收回如何开具11%的发票
答:按照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规定开具发票。
(3)实测面积出来后,补差价也是按零税率开发票吗
答: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若存在补差价问题可以继续开具适用税率发票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6.我司是建安企业,营改增后发生的一般计税项目,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时,由于增值税税制下一般计税分包款不能扣除,营业税税制下填写了可扣除的分包款,造成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检验,这样企业每个月都要需要到大厅申报,非常不方便,希望能帮忙反映该问题。
答:网上预缴税款的功能正在测试,不日即将推出。
7.(1)请问销售水的同时提供安装水表的服务,为何是兼营不是混合销售,安装水表是必要设备,不装水表如何销售水销售水的同时就需要安装水表,否则如何销售为何不能算同一个销售行为一样是为同一个业主提供的销售和服务行为。
答:销售水和安装水表是由两个价格组成,并非一项销售行为,所以不属于混合销售。
(2)销售房子,赠送汽车为何算兼营而ktv唱歌送的酒水算混合那ktv的服务不也是税率低于酒水吗那不也应该分开我在ktv另外买的酒水呢,要不要分开买房子送车子,车子的价格也算在房款里了啊
答:不构成某一应税项目组成部分且适用税率高于该应税项目的货物、服务、劳务、不动产,属于兼营行为,防止低税率的应税项目侵袭高税率的应税项目的税基。
KTV送的酒水是含在包厢费“一个价格”里面。并未单独确定酒水价格,在KTV另外买的酒水要进行分开核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车子并不构成不动产实体的组成部分,其适用税率17%高于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因此销售方要分别核算,分别计提销项税额,防止以提供服务为名行销售货物之实。
(3)作为企业,应如何判断把握混合兼营
答:关键看是一个价格,还是两个以上价格。对于销售房子送车子的问题,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构成不动产的货物已经明确,当中并不包含车子。
(4)你们一月的热点17题,设备安装提供后续的保养,保养为何按照17的税率按照劳务征税那其他的设备,汽车等保养美容现在全部按照17%征税
答:对设备(电梯除外)的保养,属于对货物的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税率17%。目前,汽车保养按照17%,不发生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洗车、清理、打蜡等美容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按6%。
(5)饮水工程的事业单位,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供应农村饮用水功能的重要中型水库。水库向供水公司供应农村饮用水,需要征增值税吗可以按照财税2016 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免征增值税吗水库灌区范围内乡镇饮供水是否属于农村居民用水
答:该应税行为不符合免税政策,文件中规定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不是向供水公司供应农村饮用水。因此需要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
8.企业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9.我公司每月会通过淘宝或者微信充值平台统一为所有员工充值手机话费,现需要员工每月开具发票到财务报销,但是员工到营业厅打印发票时,有些营业厅可以开具发票,但有些营业厅告知通过平台充值的手机话费无法开具发票,需要找平台开具,请专家帮忙明确我司应该找谁开票另外,如果是直接通过支付宝平台支付,应该找谁开票
答:直接通过支付宝平台支付的话费,应当向电信服务提供商索取发票;向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转购充值卡,不能索取发票。
10.(1)营改增后销售方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何征收增值税和开具发票与销售行为款项结算联系怎么界定
答:销售方向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如果与销售行为款项结算相联系,可以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比如折扣、折让,单独的违约金、赔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2)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是要销售方开具红字如我单位将房产租赁给他人,合同定了一年,因为房屋拆迁提前半年解除合同,对方还未支付剩余的租金,我将拆迁补偿给对方一部分,这是有联系的吗
答:没有联系。拆迁补偿给对方一部分,不征税。
(3)那如果一次性收完了租金,退给对方半年的金额和部分补偿,也只要对退回的租金开红字
答:是的
(4)补偿款是因为属于拆迁补偿所以没有关联吗如果是我单位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是否一样
答: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是一样的。
11.(1)最近不是说鉴证咨询小规模可以自己开增票申报表会不会无法填列相应栏次文件说只有超过小微标准才可以领那种酒店的都说自己开专票每个月自己都要去大厅报,系统填不了吗
答:目前系统正在升级,升级后就可以正常申报。
(2)如果一个季度超过小微企业标准,一个季度没超过,这个专票怎么办一个季度开一个季度不能开
答:对于允许自领专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某一季度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仍然自行开具。对于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若不能全部追回,该部分的增值税仍然需要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