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营改增专题_江苏国税再次解答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4个问题解答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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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再次解答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4个问题解答

1、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申请的专用发票单张最大开票限额是多少?一次能领多少份?

答: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货便函〔2016〕26号)规定:“四、试点纳税人单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设为万元,初次核定专用发票的月最大领用限量原则上为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卷式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十万元,离线开票总金额原则上为10万元和离线开票时限原则上为3日(72小时)。各地可依据本地区试点纳税人实际具体情况,按省局实名办税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调整,保障纳税人正常经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2、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从事住宿业的,可以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货便函〔2016〕26号)规定:“五、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实行按月申报或按季申报,但不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对已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试点纳税人,各地需及时调整其征收方式。”

3酒店开具发票的时候可以把住宿费跟餐费开在一起吗?

答: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货便函〔2016〕26号)规定:“六、……要求其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当将住宿费和餐费分别开具,不得混开或合并开具。

4、住宿业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时,若是提供的住宿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哪一个?若是提供的餐饮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哪一个?

答: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国税货便函〔2016〕26号)规定:“六、……其中住宿服务的编码为3070402、餐饮服务的编码为3070401,不得为其他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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