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九)
一、哪些纳税人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按照总局规定,自2016年6月申报期起,四大行业中所有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主行业为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以及营改增主行业为“3+7”行业兼营四大行业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具体操作中,填报范围是:
1.在《营改增税负分析信息登记表》中的一般纳税人,且样本企业标识为“1”或“2”的,必须填写;
2.在《营改增税负分析信息登记表》中的一般纳税人,但样本企业标识不为“1”或“2”的,自行选填(若属于样本企业标识漏打“1”或“2”的应选填,否则不选填)。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不仅是总局确定的典型样本企业才填报。样本企业标识“1”表示2016年4月底接收确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表示由各州市局上报并经省局确定后,上报总局的典型样本企业,“0”为预征分支机构等不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的纳税人。所以,“1”或“2”的样本企业,就是营改增主行业为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以及营改增主行业为“3+7”行业兼营四大行业业务的一般纳税人。
以下纳税人不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小规模纳税人;
2.名单没在《营改增税负分析信息登记表》中的一般纳税人。
3.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一般纳税人,各地应将样本企业标识调整为“0”即非样本企业。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应填写营改增应税项目,不填写以下项目: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业务(原增值税业务,对应附表一第1、3、9a、11行);
2.免抵退税业务(对应附表一第16、17行);
3.免税业务(对应附表一第18、19行)。
二、如何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是申报表填写的难点,可按照以下步骤填写:
第一步,选择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对单一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应税项目即可;对于兼营不同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需要对其当期的收入进行分拆,按照不同应税项目收入明细进行填报。注意,在对收入分拆后,该表只需要填报营改增试点行业收入明细,不需要填写货物和劳务、出口退税、免税收入情况。
第二步,选择应税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以及对应的营业税税制下的营业税税率。在现行增值税和原营业税税制下,若同一项应税项目其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式)、税率(或征收率)等不同,则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分拆为多栏填写。
第三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测算。对单一应税行为,按照当期发生额填写即可;但对于兼营不同应税行为,按照各项应税项目明细的发生额分别填写。对应前两步分拆的试点应税项目明细,分别填写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其他项目根据表内公式和申报表有关内容计算。
第四步,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测算。在前三步的基础上,测算出当期的应税收入在营业税税制下的应纳营业税税额。同样对应前两步分拆的试点应税项目明细,分别填写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的期初余额和本期发生额,其他项目根据表内公式和申报表有关内容计算。
最后,完成填写后检查表间校验。
一是《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各栏合计,应等于《附表一》第9列营改增试点项目的“销售额”各栏之和。
二是《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各栏合计,应等于《附表一》第12列营改增试点项目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各栏之和。
表样及说明如下:(略)
三、关于留抵挂账业务,即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1.留抵挂账的政策规定,请查阅《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2.留抵挂账的申报表填写方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中,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二条第(二十七)项、第(三十二)项、第(三十四)项的要求。
3.留抵挂账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首次纳税申报的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省局内网5月31日发布的《急!关于对本次营改增涉及一般纳税人留抵挂账业务处理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注意:网络申报不支持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留抵挂账纳税人首次申报,此类纳税人请回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事项。
四、一般纳税人采用差额开票方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填写方法同其他差额征税但全额开票的业务。
《附表一》按照开具发票的种类和税率填写相应栏次,其中“销售额”应填写差额扣除前的全部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填写以差额扣除前全部销售额乘以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差额扣除前的全部税额。
同时,《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据实填写需扣除的含税销售额,并与《附表一》相应栏次对应。
五、少部分纳税人,无应申报信息,应如何处理?
通常由于三个原因导致,请排查原因并对应处理:
一是因“三证合一”变更社会信用代码金三系统操作错误,不仅影响应申报信息,还会导致纳税人信息丢失、无法授权、网络申报无法取得认证后的专用发票数据、无法提取历史申报数据、无法登陆网络申报办税服务厅等一系列问题。解决方法请按照省局2016年4月26日内网《关于第三次规范“三证合一”存量纳税人变更社会信用代码操作的紧急通知》,其中“二、存量纳税人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正确操作”。
二是金三系统中纳税人识别号已经变更为社会信用代码,但是网络申报依然没有应申报信息的问题。原因是金三系统中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后,未在个人工作台做信息同步。解决方法是在省局内网-个人工作台-办税服务厅授权-纳税人信息同步路径下,进行信息同步操作。
三是金三系统中的税(费)种认定信息有误,如申报期限、有效期起错误。应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错误为按次、按季,应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错误为按次,当前时间不在有效期内等。解决方法是修改错误信息后,前台申报应在金三系统中重新生成应申报信息,网络申报需省局后台定期刷新应申报信息。
来源:云南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