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营改增专题_云南国税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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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税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

一、对企业提供服务同时赠送货物的,如何计算销售额?

答:对企业提供服务同时赠送货物的,货物按有偿赠送处理,企业提供服务同时赠送货物收到的款项应当按服务、货物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不得低于购进价),分别适用税率;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七)通知》废止)

二、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理县(县级市、区、旗)含义?

答:按照财税〔2016〕46号通知第三条规定: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城区。

根据上述规定,地级市所辖城区是指各州市政府所在的县市区。如曲靖市麒麟区、版纳州景洪市、昆明市呈贡、五华、盘龙、官渡、西山。

三、对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应按什么增值税品目征税?

答: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应理解为对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应按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征收增值税。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六)通知》废止)

四、财产保险公司将支付给投保人的赔偿金转付给修理厂,保险公司取得的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赔偿金属于保险公司支付给投保人的,修理厂收取的修理费属于保险公司代投保人支付的款项,保险公司虽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假如投保人要抵扣进项税的,保险公司将赔偿金支付给投保人,投保人再将赔偿金支付给修理厂,投保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五、对我省适用预征结算等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发生不动产出租或销售业务如何处理?

答:对适用预征结算或其他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发生不动产出租或销售业务不得进行汇总缴纳,应按《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或《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房地产企业向学校或医院或通过当地政府向学校、医院无偿捐赠房地产项目,是否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

答: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

七、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同时存在差额征税和全额征税,差额纳税是否需要做备案?

答:企业针对不同的客户可以选择差额征税或全额征税,差额征税暂不备案。

八、多个保险公司就一个保单进行共同保险,由其中一个保险公司向受保方直接出具保单、收取款项并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按合同约定,按比例将款项、保险业务交付给共同承担保险责任的其他保险公司,并取得增值税发票,该操作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答:符合政策规定。

九、回迁补偿安置房如何开具发票和缴纳税款。例如:原面积为50平方,现在回迁安置了70平方,差额的20平方需要按照协议价由户主付款(协议价低于市场价),请问:1.销售方如何开具发票?2.如只开具实收房款金额,户主之后出售房屋如何开具发票和缴税?

答:1.发票是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全款开具发票。其中,回迁安置面积按照36号文件附件一第44条确定销售额,差额面积的销售额按照协议价格确定。2.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14号公告、19号公告以及14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物业管理代收水电煤气费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物业管理公司先向电力、煤气、自来水公司支付水电气费,又向小区住户收取的,如没有差价的,暂不征收增值税;如有差价的,应视为转售电力、煤气、自来水,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差价但开具了电力、煤气、自来水发票的,按适用税率征税。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七)通知》修订)

十一、房地产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企业原则上应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8号)规定缴纳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原项目未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的,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公司,按18号公告执行;房地产企业暂未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暂按以下方式缴纳增值税。

1.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向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三)通知》废止第一款)

2.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七)通知》废止整条)

十二、云南省外事服务中心按外国使领馆标准代收签证费、认证费、APEC制卡费、美国预约费、代收外交部代办费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五条可以免纳捐税,但36号文件没有规定,是属于免税还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

答:对于其代收签证费等费用开具发票的全额缴纳增值税,未开具发票开具收据的,暂不征收增值税。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七)通知》废止)

十三、驻昆领事馆聘用中方雇员时,不允许自行招聘,需由外事中心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领事馆支付费用至外事中心,外事中心负责发放工资,购买社保,提取一定管理费。外事中心是否可以按劳务派遣的差额征税执行?

答:按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的劳务派遣征收增值税。

十四、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按其他生活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十五、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因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上述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填写在纳税申报表中。

对于一般纳税人,若补开的是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附表一按照发票的金额、税额填写“开具其他发票”第3列“销售额”、第4列“销项(应纳税额)”,同时以对应负数填写“未开具发票”第5列“销售额”、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若补开的是免税、0税率、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附表一按照发票的金额填写第18行、第19行的“开具其他发票”第3列“销售额”,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二、免税项目”。

(被《营改增问题解答摘编(十三)通知》废止)

十六、差额征税的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

答: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为便于与纳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相符,应使用开具两张发票的方式,将差额部分和扣除额部分分别单独开具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发票开具

将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将扣除额单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纳税人发生符合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假设税率为6%)收取31800元价款,价款中的21200元符合相关扣除规定。则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税率6%、税额600元、价税合计106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税率6%、税额1200元、价税合计21200元。

2.纳税申报

《附表一》按照开具发票的种类和税率填写相应栏次,其中:“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应填写差额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填写以差额扣除后销售额乘以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差额扣除后的税额;“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应填写扣除部分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填写以扣除部分销售额乘以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

《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栏次,据实填写需扣除的含税销售额,并与《附表一》相应栏次对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的“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按照《附表一》的“合计”——“销售额”填写;“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和“营业税”——“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按照《附表三》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

续上例:

附表一(续)

附表三(续)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续)

(二)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

1.发票开具

将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单独开具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另将扣除额单独开具第二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纳税人发生符合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假设税率为6%)收取31800元价款,价款中的21200元符合相关扣除规定。则纳税人开具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元、税率6%、税额600元、价税合计10600元;开具第二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税率6%、税额1200元、价税合计21200元。

2.纳税申报

《附表一》按照开具发票的种类和税率填写相应栏次,其中:“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应填写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与扣除部分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以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与扣除部分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乘以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税额。

《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栏次,据实填写需扣除的含税销售额,并与《附表一》相应栏次对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的“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按照《附表一》的“合计”——“销售额”填写;“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和“营业税”——“原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按照《附表三》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

续上例:

附表一(略)

附表三(略)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略)

(三)一般纳税人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于《问题解答十》下发前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申报方式按照《问题解答九》第四点相关内容处理。

十七、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

答: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或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为便于与纳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相符,应使用开具两张发票的方式,将差额部分和扣除额部分分别单独开具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发票开具

将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单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将扣除额单独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纳税人发生符合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假设征收率为3%)收取30900元价款,价款中的20600元符合相关扣除规定。则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元、征收率3%、税额300元、价税合计10300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征收率3%、税额600元、价税合计20600元。

2.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附列资料》中相应种类和税率的“全部含税销售收入”填入取得的全部价款。

续上例:

附列资料(略)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

1.发票开具

将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单独开具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另将扣除额单独自行开具第二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例如:纳税人发生符合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假设征收率为3%)收取30900元价款,价款中的20600元符合相关扣除规定。则纳税人开具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元、征收率3%、税额300元、价税合计10300元;开具第二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20000元、征收率3%、税额600元、价税合计20600元。

2.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附列资料》中相应种类和税率的“全部含税销售收入”填入取得的全部价款。

续上例:

附列资料(略)

来源:云南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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