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答疑(十)
91.如何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41号)的规定,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成本变化情况,决定适当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属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税卡的零售价格由每套1303元降为1188元,金税专用JK300型读卡器的零售价格由每台173元降为149元,金税专用IC卡(64K)的零售价格由每张105元降为79元。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的规定,严格核定税控盘系列产品价格,根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升级换代状况和生产成本费用情况,暂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报税盘为每个230元。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的规定,纳税人置换专用设备…纳税人原使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金税盘(卡)、税控盘,需置换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专用设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服务单位按照优惠价格(报税盘价格)对原金税盘(卡)、税控盘进行置换。
92.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93.增值税纳税人首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全额抵减增值税,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规定,要求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纳税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纳税人在申报表对应栏填写抵减金额进行抵减。
94.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办理哪些业务时需使用的金税盘(税控盘)?
答:购退票、报税和修改购票员信息时,需携带金税盘(税控盘)办理;其他如变更企业名称或税号、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或供应量、增加分开票机和修改金税卡时钟授权等,需携带金税盘(税控盘)办理。
纳税人可登录开票系统在每月征期远程抄税并清卡。
具体步骤:
一、上报汇总(登录开票系统,在联网状态下系统后台自动上报汇总);
二、电子申报(在纳税申报软件里进行申报,并申报成功);
三、网上扣款(在专用发票认证和网上申报受理系统执行,如当月无需缴纳税额,可无此步骤);
四、远程清卡(登录开票系统,在联网状态下系统后台自动进行清卡)。
95.哪些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答: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15〕77号)的规定,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纳税人将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升级,全部纳入升级版管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使用升级版。
96.采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什么优势?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的规定,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97.在购买纳税人端税控设备时,应选择金税盘还是税控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的规定,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人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和税控盘(以下统称专用设备)。金税盘和税控盘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
98.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税控设备不可以开具哪些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的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税控设备开具。
99.只有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的规定,纳税人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可以开具发票并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的相关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综合征管系统中设定,并同步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100.营改增后,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发生变化?
答:1.对纯地税户,保持原纳税人识别号不变。
2.对国地税共管户,使用国税部门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
3.对于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改增纳税人,一律使用该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
4.对于“一人多照”个体工商户,既在国税和地税分别办有税务登记证切纳税人识别号重复的,按照业主“身份证号码”+“2位顺序码”的编码规则对其地税的税务登记进行重新编码,发放国税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