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收到施工损坏管道、线路的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史炳凯
2024-09-19
来源:

【税递网】收到施工损坏管道、线路的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地区来源原文
福建12366网上留言_福建_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39dc87cbe7e437097fb16e6f61aab48

问题名称:

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言时间:2019-11-08

纳税人归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通信企业收到施工单位的管道线路赔补款,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普票?还是开收据?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叙述,如未要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青岛陕西纳税人学堂_山东青岛地方税务局_政府委托我公司对道路施工时涉及的通讯,电力设施及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和区域内涉及的桥涵进行移除,移除费用一次性付给我公司。已签协议。我公司还未开发票。请问,这…

政府委托我公司对道路施工时涉及的通讯,电力设施及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和区域内涉及的桥涵进行移除,移除费用一次性付给我公司。已签协议。我公司还未开发票。请问,这块费用需要做收入吗?免不免税?如果免的话,属于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如果不免的话,需要交纳哪些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4576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青岛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6

尊敬的纳税人:
不免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2024年9月20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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