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报纸上说4月1日起契税税率要提高,关于契税征收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上的金额为征收基础吗?2、90平米至144平米面积首套房税率有优惠,算面积的时候,车库面积算不?3、我们的房子买了三年多了,到现在还没给办房产证,这种情况能赶在4月1日前按现行的税率交契税吧?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1341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3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契税征收按照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孰高原则进行征收。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 规定: 一、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三、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58号)规定:新修改的《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适用的具体税率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新修改条例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目前临沂市并未出台新的关于税率调整的政策,90-144平米的首套房仍按照原有优惠政策征收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