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_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职工因此获得的补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若交的话如何计算?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08-01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职工因此获得的补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若交的话如何计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05226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8-01

尊敬的纳税人: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根据有关规定向个人支付的补偿金,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不能比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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