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_请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费这些合同要缴印花税吗?是按几个点交?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07-18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请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费这些合同要缴印花税吗?是按几个点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69518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7-18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应税凭证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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