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_土地滞纳金如何扣除?

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2014-09-06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土地滞纳金如何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1393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9-06

尊敬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支付给国土局违约金属于行政性罚款性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

阅读2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