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_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12-02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23942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12-0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因此,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属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不属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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