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之前月份已经离职,现在补发放一笔绩效工资,该员工离职时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将员工信息改为“非正常”,请问取得这笔收入应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15619449787174502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尊敬的纳税人:
需将该员工人员状态改为“正常”,然后按照正常工资薪金进行申报,申报后再将该员工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