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问题解答_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总局问题解答
2024-07-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cx/detail?code=0000000002021112301881&flag=2

发布日期:2024-07-04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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