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热点问答_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青海热点问答
2024-05-13
来源:青海省税务局

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网址:http://qinghai.chinatax.gov.cn/web/rdwd/202405/2287c31849bc4830a6678b134cec21f9.shtml

发布时间:2024-05-13 10:11

来源: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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