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热点问答_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如何处理?

青海热点问答
2024-05-31
来源:青海省税务局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如何处理?

网址:http://qinghai.chinatax.gov.cn/web/rdwd/202405/6715915eba054d5f829b84aaa3151e32.shtml

发布时间:2024-05-31 08:57

来源: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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