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变更的,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网址: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11/15/art_4941_490310.html
发布时间:2023-11-15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