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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不开具发票的问题
内容:
我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向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象湖院区公对公转帐7085元用于公司109人的核酸检测费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凭证号为:103745902564。事后多次请求南大一附院象湖院区提供正式发票,该院业务联系人徐婉星(体检中心)拒不提供,理由为:没走医院的门诊流程,没走系统(实际是院方并没有安排我们单位员工走门诊流程)。我单位经办人员又与院方其他业务部门(财务、门诊收费处)联系后,均表示不清楚情况,仍让与徐婉星联系。我单位诉求:公对公转账业务,应开取正式发票。对院方的门诊系统等流程,我单位人员并不熟悉,核酸检测也是按照院方安排的流程进行,且事先并未得到不能开具正式发票的情况告知。恳请领导能够核实情况,并协调让院方开具发票!
附 件:
办件分类: 反映要求
办件编号: JZXX20211203784
提交时间: 2021-12-08 11:3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应开具行政性收费收据,不属于税务部门的业务范围。纳税人已按规定取得票据,问题已解决。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16 11:02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