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https://jiangxi.chinatax.gov.cn/jact/front/front_mailpubdetail.action?transactId=11917&sysid=1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我司在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新增税种的影响及取消税种的诉求
内容:
我司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60000553544112U,所属税务主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我司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长塘镇设有两处输气站,主要是给在输送中消耗了压力能的天然气增压,除此以外不具备其他任何职能。我司每季度向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为跨地区税源登记,公司所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均向我司所属税务机关南昌县税务局缴纳。
因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樟山分局收到省局风险提示,于本月在未通知我司情况下,为我司新增了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税种,我司现已向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樟山分局提起申请取消在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新增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税种。得到反馈为提请运维或有可能不能及时在征税期内得以解决。
为避免我司纳税信用评级,我司诉求:
1.加快进度,整个处理完毕大约需要多少个工作日?务必在征税期内取消新增税种
2.若税种在征税期内不能及时取消,我司是否需要0申报,我司同时在两个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是否会有风险提示,影响我司纳税信用评级?(这个我咨询税务大厅、专管员、12366都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
附 件:
办件分类: 反映要求
办件编号: JZXX20220403878
提交时间: 2022-04-07 11:5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王琳女士: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我局已要求吉州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您联系,为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经反馈,您反映的问题已于4月11日妥善解决,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11 16:05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