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https://jiangxi.chinatax.gov.cn/jact/front/front_mailpubdetail.action?transactId=12640&sysid=1
详细信息
标题: 简易征收
内容:
我单位是从事石矿开采的企业,矿种为:饰面用岩板。请问是否适用简易征收。
附 件: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JZXX20221004067
提交时间: 2022-10-24 15:5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吴先生: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您还需咨询简易征收的相关问题,可电话0796-7631808进行咨询,也可拨打12366热线咨询。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0-28 10:56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