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单位公车,在洗车行购买的洗车服务,能否取得专票?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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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单位公车,在洗车行购买的洗车服务,能否取得专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国民行业经济分类》:“0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 指汽车修理厂及路边门店的专业修理服务,包括为汽车提供上油、充气、打蜡、抛光、喷漆、清洗、换零配件、出售零部件等服务,不包括汽车回厂拆卸、改装、大修的活动。 ◇包括下列汽车修理与维护活动: —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机动车大修理:汽车大修理(汽车底盘检修,发动机、制动系统检修,其他汽车大修理),雪地汽车大修理,挂车、半挂车大修理,摩托车大修理,其他机动车大修理; 汽车检修服务:车身检修服务、车厢内检修服务、汽车轮胎修补服务、其他汽车检修服务; 汽车保养服务:汽车除垢除尘保养服务、汽车打蜡保养服务、汽车抛光服务、其他汽车保养服务; 汽车清洗服务。 ◆不包括: 汽车回厂的修理,列入36(汽车制造业)相关类别中; 与销售一体的汽车修理,列入5261(汽车零售); 电车修理,列入3640(电车制造); 仅提供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列入5262(汽车零配件零售)。”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根据:“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根据以上文件及您的描述,洗车服务缴纳增值税,如不在上述文件规定不得开专票情形的,可向销售方索取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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