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9063&sysid=8
办件标题:印花税问题
咨询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请教下,我公司主要经营项目系冬季滑雪项目,收入主系门票销售收入,请问门票收入计征印花税吗?
办件编号:NSZX20240401615
咨询时间:2024-04-28 11:55: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4-29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