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3 15: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19日 | 答复时间 | 2021年1月21日 |
答复人员 | 局长信箱终审员 | 答复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问题详情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