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长信箱_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问题咨询_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1-03-03
来源: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03 15: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提交时间2021年1月19日答复时间2021年1月21日
答复人员局长信箱终审员答复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详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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