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案例库】收到质量赔款未转出进项税额被稽查罚款补税

史炳凯
2024-05-11
来源:
主体名称江苏鑫缘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728711358H
法定代表人储呈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05-15
住所海安开发区东湖路1号(丝绸工业园)
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国税稽罚[2018]11号
处罚名称江苏鑫缘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18-04-23
处罚期限
处罚事由1、2016年1月5号凭证记载收到浙江风度服饰领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款3000元,属于销售折让,应调减进项税额435.90元。2、2016年11月152号(银)凭证记载收到胡小名占用资金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至七十三条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应补税款44567.89元处以罚款计22283.95元。
处罚机关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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