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长信箱_关于预收物业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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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关于预收物业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内容:物业公司1月预收了全年物业费120万元,并未开具发票。那当月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分摊收入10万乘以税率,还是预收全款120万乘以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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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LM20231201972
提交时间:2023-12-18 17:02:0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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