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_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重庆咨询答复
2023-11-07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咨询答复_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_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1/t20231107_357327.html

标题: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内容: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咨询人:侯钰

提交时间:2023-11-07 13:27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1-07 15:29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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