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专项附加扣除_我妻子是独生子女,现在我妻子没有上班,赡养岳父岳母的费用可以由我进行扣除吗?

重庆咨询答复
2023-12-08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咨询答复_专项附加扣除_我妻子是独生子女,现在我妻子没有上班,赡养岳父岳母的费用可以由我进行扣除吗?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2/t20231218_358546.html

标题:专项附加扣除

内容:

我妻子是独生子女,现在我妻子没有上班,赡养岳父岳母的费用可以由我进行扣除吗?

咨询人:邹茂婷

提交时间:2023-12-08 15:09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08 17:31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8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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