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专项附加扣除_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标准提高了吗?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2/t20231215_358422.html
标题:专项附加扣除
内容:
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标准提高了吗?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咨询人:邹茂婷
提交时间:2023-12-08 15:08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08 17:31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8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