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增值税_我是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减免优惠吗?

重庆咨询答复
2023-12-15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咨询答复_增值税_我是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减免优惠吗?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2/t20231218_358547.html

标题:增值税

内容:

我是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减免优惠吗?

咨询人:杨洋

提交时间:2023-12-15 13:06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15 17:3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15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阅读2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