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增值税_我是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减免优惠吗?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2/t20231218_358547.html
标题:增值税
内容:
我是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减免优惠吗?
咨询人:杨洋
提交时间:2023-12-15 13:06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15 17:3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15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