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契税_今年购买的商品房,要两年后才接房,应该在什么时候缴纳契税呢?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312/t20231226_358708.html
标题:契税
内容:
今年购买的商品房,要两年后才接房,应该在什么时候缴纳契税呢?
咨询人:邹茂婷
提交时间:2023-12-22 13:14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22 16:3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22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