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印花税_我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上没有列明金额,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呢?

重庆咨询答复
2023-12-29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咨询答复_印花税_我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上没有列明金额,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呢?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401/t20240105_359357.html

标题:印花税

内容:

我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上没有列明金额,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呢?

咨询人:邹茂婷

提交时间:2023-12-29 12:17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2-29 17:18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29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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