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现在一般纳税人转租对方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我司税率是9%,还是5%?_您好,有个税务问题咨询下…

重庆咨询答复
2024-03-01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咨询答复_现在一般纳税人转租对方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我司税率是9%,还是5%?_您好,有个税务问题咨询下…

链接: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hdjl/hdhy/202403/t20240318_361423.html

标题:现在一般纳税人转租对方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我司税率是9%,还是5%?

内容:

您好,有个税务问题咨询下:诺现在我司(一般纳税人)租入不动产,对方是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对方提供租金发票税率是5%,我司转租税率是5%,还是9%?诺是5%,需要做简易计税备案不?谢谢!

咨询人:项飞林

提交时间:2024-03-01 10:56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3-01 15:4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4年3月1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取得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包含租入的不动产。对于租入不动产取得时间,应按照租入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日计算。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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