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咨询答复_咨询_你好,我的小孩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这种情况父母是否可以再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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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咨询
内容:
你好,我的小孩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这种情况父母是否可以再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咨询人:刘玲
提交时间:2024-03-14 11:18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3-14 17:41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4年3月14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规定扣除。
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