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房屋买卖最低过户指导价哪里可以查询?_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福建路39号御水元筑1号楼的指导价是多少呀?去哪里可以准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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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2023051548989709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房屋买卖最低过户指导价哪里可以查询?
咨询内容: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福建路39号御水元筑1号楼的指导价是多少呀?去哪里可以准确查询?
咨询人:黄**
咨询时间:2023-05-15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5-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一条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一条规定:“(一)确定合理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办法。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直接制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但定价时要考虑房屋的座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不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参照下列一种方法确定最低计税价格。
1.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交易指导价、基准地价。政府公布的上述信息未及时调整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时应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因素。
2.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金额或者房地产交易网上报价。
3.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
(三)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