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关于_我司将与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单项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委托协议》,我司为甲方,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乙方。根据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1274
受理号:2023063041960615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关于
咨询内容:我司将与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单项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委托协议》,我司为甲方,合浦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乙方。根据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该工作委托协议是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款?若需缴纳印花税则适用的税目税率是?招标代理协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款吗?使用的税目税率是?
咨询人:叶**
咨询时间:2023-06-30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6-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文件的规定:
(四) 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您可以自行核实看下您签订的协议是否符合相关定义,如您无法确定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核实。
招标代理合同(协议)目前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因此无需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