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董合规问答汇编
Q:重大合同是统计含税还是不含税的?是否有法规规定吗?
A:一般是统计含税金额,后续统计口径也保持一致。监管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口径保持一致即可,实践中的含税于不含税的案例都有。
业务分类:日常经营交易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6-13
Q:1.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是否要考虑所得税?
2.自然人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目前持股5.0014%,是否可以一笔减持,比例从5.0014%降到4.2042%?
A:1.根据《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具体以当地税收政策为准。
2.不可以从5.0014%直接降到4.2042%,持股降至5%后一手需要停下来先发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三个交易日后不得交易。
参考法规: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业务分类:权益变动披露与暂停要求,大宗交易方式,企业所得税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6-12
Q:年报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要求披露董监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 、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及其全体合计金额“,各项保险费包括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也包括公司直接给交的那部分保险费吗?
A:董监高薪酬总额仅包括其本人工资中扣缴的保险费、公积金、年金等,不包括应由公司承担并直接缴纳的部分保险费用。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原),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6-10
Q:首发前股东现金分红需要交税吗?
A:需要。首发前股东按一下政策缴纳所得税。
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其他税务相关,股东,首发上市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6-09
Q:子公司收到税务局的行政处罚,按照净利润的10%判断是否重大,如果净利润是负的,应该怎么判断,按照绝对值吗?如果净利润亏损一千万,是否按照10%的绝对值100万计算?
A:如果净利润为负数,在判断事件对公司影响大小时,取绝对值进行计算。如果净利润亏损1000万,影响大小达到100万时即构成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业务分类: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6-07
Q:个人转让首发前股票,需要缴纳个税吗?
A:需要的,参考法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首发上市,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主板,北交所,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6-06
Q:大股东参与定增,减持时是否需要缴纳什么税?
A:自然人股东的话,一般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具体可以咨询税务局。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6-05
Q: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内部转让股份,适用哪些披露要求?是否有相关税收政策?
A:参考法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第一条、第七条。有关税收政策建议向税务机关咨询。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规定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6-02
Q:大宗交易受让的股票在分红时是否需要缴税?
A:具体看股东的持股期限决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例,参考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可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参考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6-02
Q:股东在解禁后得到的由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减持时是否需要纳税?
A: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部分不用缴税。可以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股份限售与解限,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6-01
Q:某市下属两个平台公司(国有企业)A持有某上市公司12%股份,现根据工作安排,拟将A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无偿划转至B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国有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是否会涉及哪些税种,涉税问题需要考虑哪些?
A:可以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更细致的税务问题建议和当地税局沟通。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6-01
Q:权益分派初始扣税明细报表里的YJSJ是什么意思?
A:应缴税金。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5-23
Q:1.这里的V如果是差异化分红要重新考虑吗?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那这里的V是0.3元吗?还是以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71,350,000×0.30)÷173,350,000≈0.2965元/股为准?
2.有强制规定吗?市场上有的是直接按0.3元,有的是按0.2965元?
A:1.以0.2965去调整。
2.建议咨询贵公司的财务顾问。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5-22
Q: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持股期限超过一年,年度现金分红时,是否免征个税?
A:是的,可参考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5-16
Q:收到监管函后(因会计差错调整,影响年度利润10%以上),是否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董监高等,是否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是否有案例可以参考?
A:公司及董监高视情节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二十一条。参考违规案例《关于对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违规案例《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由于税务规定不明晰导致会计差错,且未被税务机关处罚也及时补缴税款,市场上因此而被行政处罚的类似案例较少,多为收到监管函即止。但是,具体的认定仍由相关部门决定。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5-11
Q:如果子公司一直亏损,但获得了税收优惠政策且拿到了高新企业认定,对公司财务尚无影响,是否需要发专项公告披露?
A:首先看高新企业对应取得的税收优惠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类型,如果是则参照相关标准,如果不是则无强制要求。但是税收优惠并不是说所有都是政府补助,具体可参考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二章。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企业所得税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4-28
Q:股东将股份转给他的直系亲属(儿子或女儿),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这个股份转让是否需要缴税?
A:构成一致行动人,建议与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参考法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第二十一条。
参考法规:
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2023年修订)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4-27
Q:下图中”差别化征税政策“内容有对应的法规文件吗?
A:参考法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股息红利所得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参考法规: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股息红利所得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登记结算,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24
Q:按照政府的要求,和政府签署的税收考核协议,没有对外投资事项,也没有签署别的合同,这个协议需要审议披露吗?
A:法规不强制披露。
业务分类:对外投资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4-22
Q:1.换届延期多久需要公告?
2.如果先发了换届的提示性公告,但是实际上延期了几天,会有实质性影响吗?
3.全资子公司投资参股50%以下的参股公司,是否属于需要适用关于交易的相关规则的情况?
4.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适用交易的相关指标对标时,是用绝对值吗?
5如果是税收滞纳金这样的行政处理,要视金额情况披露吗?
A:1.法规并未明确要求,换届原则上应按时完成,如确需延期建议及时披露公告说明推迟原因。
2.没有太大的影响。
3.上市公司层面不需要,子公司层面参考即可,全资子公司看公司判断是否属于重要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话,上市公司再履行信披义务。
4.对的,用绝对值。
5.如果受到行政处罚需要披露公告,参考推文《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需要披露吗?(附一周监管动态)》。
业务分类:对外投资,离任、改选、换届,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21
Q:公司缴纳税务滞纳金,是否需要公告?用罚款金额对标还是违规基数对标?
A:用罚款金额对标,可以参照重大交易的披露标准,也就是参照净资产的10%或者净利润的10%,参考推文《收到税务机关的罚款要怎么披露?》。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主板,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4-19
Q:1.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在收到分红后,是如何进行扣税的?
2.如果是私募收到分红,又是如何进行扣税的?
A:1.根据持股平台的合伙人扣税,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20%的税。
2.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4-18
Q: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这里的可分配利润,是该年度的,还是累计到当年的数?
A:可分配的含当年的未分配的。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18
Q:1.限制性股票算个税时“解禁日”是上市流通日吗?
2.一类限制性股票算个税时“股票登记日市价”是授予日吗?还是有其他依据?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法人有哪些风险?控股股东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A:1.是的。
2.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3.可参考推文《收藏!监管处罚类型梳理大合集来啦!》。也可参考法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第三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四章第五节。
参考法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限售与解限,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17
Q:年度分红,股东是企业法人的,税收如何计算?
A: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企业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13
Q: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持股有公司首发股超过十年,如果自派分红,所得分红款是否需要扣税(已解限,控股股东是董高监,每年要锁75%)?
A:不需要。
参考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4-12
Q:1.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准备4月底公告,有几个募集资金账户是2023年3月销户的,有一个募投项目是4月结项,是否需要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提及?
2.《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已经废止了,是否有新的?
A:1.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报告期是2022年度,只要写报告期内就可以,若自愿增加披露也可以的。
2.有的,可以参考法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修订)》。
参考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修订)
业务分类:募集资金管理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4-10
Q: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中,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A:可以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4-03
Q:三板市场买入的股票,后面这个股票转板成功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了。该股票上市之后是否需要锁定?假如没有锁定期,股东卖出时候是否需要再缴纳资本利得税?
A:不需要再交资本利得税,这个属于在上市板块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一般需要锁定12个月才可以卖出。也可以参考一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参考法规: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办法(试行)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增持规定,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4-03
Q:环境投入包括环保税吗?有规定吗?
A:规则没有明确说明,但一般应包括相关税收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咨询财务同事或者会计师。
业务分类:其他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4-03
Q:如果公司受到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处罚,什么金额或者什么性质需要披露?
A:定量来看,按照重大的标准;定性来看,如果税务、海关等部门处罚影响比较大的,建议不管金额大小都披露。
业务分类: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31
Q:年报中披露董监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根据系统注释“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中公积金应为个人承担部分还是公司承担部分?
A:公积金应为个人承担部分,参考法规《年度报告中董监高报酬》。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28
Q:1.个人的可转债减持也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A:1.需要的,视持有时间来交。
业务分类:可转债,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3-27
Q:1.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是否有详细公式?
2.EBIT指的是什么?
A:1.ROIC=NOPLAT(息前税后经营利润)/IC(投入资本)。其中NOPLAT=EBIT×(1-所得税率);IC=有息负债+净资产-超额现金-非经营性资产。
2.EBIT是息税前利润。
业务分类:其他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27
Q:境外子公司因报税需要聘任境外机构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最终出具审计意见的是境内机构,是无保留意见,是否有有影响?
A:子公司的审计报告被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如果是这种情形,境内会计师在此影响事项上仍出具无保留意见,表明是认可的,对年报没有影响。要考虑的是子公司因为什么事项被出具保留意见,这个事项是否涉及临时公告信披。
业务分类: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24
Q:年报披露董监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发数还是实发数?
A:报酬合计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填写的是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的数额,参考推文《@董办人,这些年报编制必备知识一定要掌握!》。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22
Q:1.新任的职工监事或公司董事,在年报填写统计薪酬时,是按一年的算还是按任职时间为起点算?
2.卸任的是否也按卸任以前的时间点算,卸任后的是否要披露?
3.离任的是否只披露其在任职期间内的薪酬?
A:1.关于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按照按担任董监高的月份的薪资统计,所以按任职时间为起点算。
2.是的。若属于报告期内离任的董监高需要披露,参考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3.披露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参考法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21
Q:转债到期赎回是108元,其中包括最后一年的利息,税是怎么缴纳的,是按照最后一年利息2的20%来缴纳税,还是8的20%来缴纳?
A:按照最后一年年利息的20%缴纳,参考公告《太阳纸业:关于太阳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参考公告: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可转债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20
Q:1.拟上市公司在申报前有项目并购,会影响公司上市的时间吗?
2.国有控股公司(拟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需要规范性整改吗?
3.2016年已股改,挂牌公司分红免税,是挂牌后马上分红免税还是需要挂牌满一年?
A:1.交易所会关注类似并购,但未必构成实质性影响。参考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
2.属于人员及机构不独立,需要整改。
3.分红限售期是10%的税,解除限售后免税,二级市场买入的是根据持股期限来判断分红的税收,并不是一定免税,持股不足一个月,20%的税,持股1月到1年的,10%的税,持股超过1年免税。上述分红针对的是个人及基金。如果是法人持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处理。
参考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2023年修订)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提问时间:2023-03-20
Q:1.如果公司准备买地(储备着建产业园),本次买地的钱在判断是否上会时,是否需要加上各种税费,还是只算单纯买地的金额?
2.若本次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且已经审议通过。未来审议建产业园事项时,上会的投资总金额是否需要加上买地的钱?
A:1.交易的金额是否含税具体视协议约定的金额是否含税。
2.可以分别按照购买资产和对外投资,或者一揽子交易,整个项目当做项目投资,按照对外投资的标准审议披露。
业务分类: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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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3-03-16
Q:不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必须发布临时公告?
A:具体视对公司是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视情况进行披露,实践中,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多数公司会选择披露。具体视对公司是否造成重大影响。关于“重大”的界定可以参考推文《聊聊信息披露中关于“重大”的那点事》。
业务分类: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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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3-03-16
Q:股东在减持公司分红股的时候还用缴税吗?公司股东持有股份1000股两年,今年送红股200股,这200股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减持的时候这200股的持有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那减持的时候扣税吗?
A:参考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参考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16
Q:公司和控股股东共同设立的子公司,公司为参股方。现准备注销这个子公司,因为需要补缴税款才能注销,双方按股比进行财务资助,这家子公司是亏损的,净资产为负。是否需要按照关联交易和财务资助办理?
A:控股股东控制的参股公司是不能提供财务资助的。
业务分类:财务资助(关联资金往来),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15
Q:1.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在审计前沟通、审计结束后沟通。还需要管理层与会计师在审计结束后沟通开会吗?
2.哪一条法规要求首发限售股,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也要扣税?
3.审议年度报告的议案,需要把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作为议案附件吗?还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计师的鉴证报告是否也要作为议案附件?
4.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解禁的情况下,年度权益分派获得的现金分红,是给到激励对象账户吗? 派发的时候,中国结算不是直接发给个人的吗?
A:1.法规没有要求。
2.可以参考法规《股息红利所得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以及法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3.不需要。
4.未解禁不发放到个人账户。
参考法规:
股息红利所得税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个人所得税,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激励对象,会计师事务所,专门委员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限售与解限,年度报告,独立董事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3-14
Q:1.公司因原有的税务优惠政策不再适用未及时发现,导致少交了部分税款,现在收到税务部门的补税通知,这类事项是否需要披露?如果披露,标准是怎样的?
2.是否是主要看金额的影响?如果金额比较小,事项本身的性质不触及信披?
A:1.看补税金额,以及是否涉及到的罚款滞纳金等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进行披露。
2.是的。
业务分类: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14
Q:1.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未解禁的情况下,年度权益分派获得的现金分红,是否给到激励对象账户?
2.现金分红如何由公司代为收取?派发的时候,中国结算是否直接发给个人?
A:1.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2.公司可以跟中国结算约定现金分红的发放,可以参考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参考公告《科润智控: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参考公告: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3-13
Q:是否有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五没有披露的违规案例?
A:参考违规案例《关于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关于对马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业务分类:减持规定,权益变动披露与暂停要求
提问时间:2023-03-13
Q: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补交印花税和滞纳金,总共30多万,是否需要公告?
A:可以参考比对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交易的披露标准,没达到的不用披露。如要披露,可参考公告《大理药业: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参考公告: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13
Q:2022年年报系统“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中新增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内容,其中“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的统计口径是怎么样的?
A:建议这个口径和公司财务部沟通,公司可以根据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定义来自行判断哪些投入。
业务分类:社会责任报告,其他税务相关,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09
Q:员工持股平台ipo原始股想非交易过户,是否会涉及税费以及具体税率?
A: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构,各地方的税收政策不一致。基本原则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09
Q: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是否要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一样上股东大会?
A:规则对聘任税务师事务所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根据公司内部章程执行。
业务分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09
Q:1.上市公司在外地设立或者收购了一家公司。当时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和公司及子公司达成了一些政府补助政策。在约定几年内,如果投资、税收等达到约定的标准,就每年给一定政府补助。当时约定,上市公司并没有对补贴政策做披露。目前收到了2022年度对应的补贴,没有达到上市公司强制披露标准。但是对这家目前亏损的子公司影响很大,公司是否可以在收到这笔款项的时代,披露公告?
2.政府补助的强制性规定,是按照获批的时点来公告,还是到账?
A:1.可以自愿披露,以后需要保持标准一致性,否则可能被认为是选择性披露。参考推文《自愿性信息披露,你都了解吗?》。
2.政府补助是按知悉、收到函件或实际收到金额,哪个时间点最先就按哪个披露,参考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2019年汇编版)》2.3。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3-02
Q:国有股东之间股权划转需要交税吗?
A:需要,中登、交易所会扣除手续费,股份转让也涉及印花税;股份交易一般由转出方进行缴纳。参考法规《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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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3年11月24日修订)
业务分类:股权转让,登记结算,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3-02
Q: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的披露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2.分红中送股有使用什么计算公式?
3.上市公司如何确定送股?
A:1.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8.2.6,具体涉及金额比照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5月修订)》7.1.2条交易披露标准。
2.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要不要红利税,建议进一步咨询税务部分,参考推文《权益分派,了解一下》。 3.参考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7.4.1。
参考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业务分类:资产减值/核销,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2-28
Q:1.实控人立案后还没出结果,是否可以减持?
2.大股东减持是否需要交税?
3.大股东流通股,超过1年以上的发行股,目前都是无限售股,减持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怎么算?
A:1.不可以,参考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2.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3.如果是首发前限售的,目前解限的,遵照这个,解限后第一次转让会征收20%所得税,今后转让就不收取所得税了,但是还要交印花税的。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24
Q:董事持有首发股份,现在是无限售股了,减持还需要交税?
A:需要。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主板,北交所,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2-23
Q:在披露竞价交易减持计划进展公告时,需披露减持均价情况,减持均价等于总金额除以减持股数,这个总金额是指扣除印花税等后的金额还是不需要扣除的金额?
A:是不扣除税的金额。
业务分类:减持预披露及进展(减持计划)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23
Q: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禁时纳税后,后续出售时,高于解禁时价格的差价是不是也要按财产转让税纳税?
A:不需要。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23
Q:公司法人股东每年分红款需要上税吗?
A:是的,股东主体不同,税率不同。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企业所得税,股东
所属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提问时间:2023-02-23
Q:IPO前的股东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是税务的代扣代缴人吗?
A: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下)》。参考法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提问时间:2023-02-23
Q:年报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要求披露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 、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及其全体合计金额”,各项保险费包括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是否包括公司直接给董监高缴纳的保险费?
A:包括的。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15
Q:1.年报填写重大环保排污证上水和气是否需要分开单独列明,另外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是否也需要列明?
2.依据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3年12月修订)》第三章第四条第七点,环保税和投入是否必须要列明?
3.排污上的噪声、水、气与后面的表格是否需要对应?
4.排污证上的水、气是否需要分开列明?
A:1.排污证上的信息需要水气需要列明,关于环境保护税属于履行责任的相关信息,鼓励披露。参考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2.是的。
3.是的。参考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3年12月修订)》第三章第四条。
4.可以参考图片,进行分派列示;但相关信息需要确认清楚,需与报送给环保部门的内容一致。
参考法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3年12月修订)
业务分类: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14
Q:1.纳税评级变化对上市公司披露有何影响?
2.纳税评级变化由A降为B,例如因为工作人员失误漏了两笔税,金额20万左右,预评阶段为B,最终结果暂未确定,若之后实际发生变化了,是否需要公告?
A:1.如果是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需要及时披露的,也有监管被问询的案例,参考公告《002411:延安必康关注函-公司回复(2020-127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影响的,不要求公告。
参考公告:
002411:延安必康关注函-公司回复(2020-127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业务分类:信息披露考核,评估机构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14
Q:1.年报里面的高管年薪是否包含股权激励的?
2.年报里的学历分类填写是否有什么要求?
A:1.年报的董监高薪酬口径可以参考系统的提示: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与以往披露的口径保持一致即可。
业务分类:薪酬福利,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13
Q:由图的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中,①股票登记日是否为上市日?②解禁股票当日是否为上市流通日?
A:①是授予登记上市日,是股份登记在册的时间。 ②解禁日是上市流通日。参考法规《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10
Q:1.收到短信“【深交所】贵公司存在限售期即将届满的限售股份,请及时办理解限手续。请特别留意因延迟解限,而由限售股份孳生的送、转股的税务负担。【本信息不代表深交所立场,未经许可不得转发、泄露或不当使用。】”,如果不及时处理,会有什么处罚吗?
2.送转股需要注意什么税务问题?
A:1.该信息只是提示如果延迟解除限售,引起的送转股需要注意相关税务问题。
2.送股适用差别化扣税,转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转增公积金来源是股本溢价,则可以免征税,如果转增公积金来源是其他,则税率适用差别化扣税。可参考法规《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参考法规: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提问时间:2023-02-09
Q:非公开发行的也要征税吗?
A:非公开发行认购环节暂时不需要缴纳税款,具体和当地税局沟通。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限售与解限
提问时间:2023-02-09
Q:1.董高监年报需要披露薪酬,我们有一些董高监申请了当地的个税补贴,审核通过后,政府会将补贴给到企业,企业给回对应的纳税人,这块的收入需要叠加在披露的薪酬中吗?
2.企业给回高管本人那笔政府的补贴不算为收入吗?
A:1.不需要。
2.年报审议的薪酬是指在公司领取的,由公司支付的,政府给的补贴不算在内。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年度报告,薪酬福利,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08
Q:上市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息红利税按什么标准缴纳以及如何缴纳?
A: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其他税务相关,股东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3-02-03
Q:1.给公司出税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是否有相应的依据?
2.上交所的独董证书深交所还认可吗?
A:1.不符合独立性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2.上交所的独董证书跟深交所通用。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02
Q:1.股东持有限售股1000股,已经解禁后,第一次送转后,持有1300股。第二次送转后,持有1950股。有多少股不需要征减持限售股个人所得税?
2.第一次送转是在解禁后发生的,第一次送转,有300股不用征,第二次送转,这送转发生的300股是否需要再调整为450股,加上第二次送转发生的650,是否是1100股不用征税?是否需考虑重了?
A:1.解禁后发生的送转股不征收所得税,所以这里只有950股不需要征减持限售股所得税。
2.算重复了,第一次转增300股后,总持股是1300股,第二次是按照1300股转增,增加的是650股。第一次增加的300股已经计算过了,不能再计算了。各地税务局对纳税有不同的实操做法,具体怎么征税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局。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个人所得税,减持规定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2-01
Q: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若购销金额不标注是默认不含税吗?
A:一般在上市后的相关规则中,涉及到审议的合同金额,基本都是指税前的。如果涉及到财务部分,按照财务部分的口径处理。
业务分类: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1-28
Q:上市公司8月收购了一家公司,8月初合并报表,并在12月初选举这家公司的总经理为上市公司董事。那么上市公司年报里,披露报告期上市公司董监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时,这位新上任的董事2022年获得的报酬总额,应该填写12月获取的,还是1-12月的获取的,还是8-12月获取的报酬?
A:计算其任职为上市公司董事开始,报告期内所应获得的报酬。
业务分类:董事,薪酬福利,年度报告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1-17
Q:员工持股平台减持,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去交易股票,有收益后持有人是否需要缴税?
A: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政策并不明确,个税需要看员工持股计划的本质。比如说是员工自筹资金、直接在二级市场买股票的员工持股计划,则不需要缴个税。如果是类似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计划,则建议参照股权激励的政策缴个税。具体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3-01-10
Q:高送转后大股东股份是否需要交税?
A:要交税,股票分红派发现金红利需要扣税,送红股+红利需要扣税,只送红股也要扣税,只有转增股份不扣税。参考问答《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第一条。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个人所得税,股东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29
Q:中国结算开具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A:一般专票都是6%的税点。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登记结算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2-12-27
Q:激励获授的股份后面转增了,转增的股份减持时需要交税吗?如果是董监高的转增股份减持,是否需要交董监高减持的税?
A:参考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具体情况也可以与当地税局专管员再次确认。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减持规定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2-12-19
Q:有限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后续解禁后减持所需缴纳的税如何计算?
A:后续解禁后减持所需缴纳的税务问题可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股份限售与解限,减持规定,企业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16
Q:公司全资孙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遭到税务机关处罚,作为上市公司如何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
A:孙公司如在合并报表内的话,可以参考重大交易信息披露的标准,也就是说处罚金额占净资产或者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的时候,则需要去披露,除了看处罚金额是否达到应披露交易标准,还应结合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综合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比如是否有限产、停产等对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如有的话即使金额未达到标准也应及时披露。参考推文《受到其他有权机关的处罚需要披露吗?(附一周监管动态)》。
业务分类: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15
Q:员工持股平台的首发限售股减持扣税何如计算?卖出时券商代扣代缴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吗?
A:企业买卖股票涉及税费较为复杂,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建议咨询下税务局。卖出时券商扣缴的是交易涉及的税费与其他交易费用,个人买卖股票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购买、出售资产,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13
Q: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对于最后总股本的影响是否一样?对税的影响是否一样?
A:对总股本影响是一样的;如果是资本溢价转增股本是不需要交税的,其他情况都要交税。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09
Q:公司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告知书,涉及金额50万是否必须披露?
A:要判断一下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没有达到10%。还有要看看对公司的影响(定性),判断这个罚款是不是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来是否选择披露。可参考推文《收到有权机关的处罚决定书、事项通知书要怎么披露?》
业务分类:受到法律、行政或其他处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2-06
Q:1.“未弥补亏损”对应的是报表中哪个科目?
2.上市公司持有A公司70%股份,B公司80%股份,上市公司净利润=100%A净利润+100%B净利润吗?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70%A净利润+80%B净利润吗?
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要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个月是指发生到披露临时股东会决议时吗?
4.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是把情况说一下向董事会报告是吗?
A:1.一般是在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最后一页有弥补亏损明细表,建议咨询公司财务部门或者会计师进一步确认。
2.这个属于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建议是咨询公司的财务人员或者会计师。
3.是的。
4.参考公告《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参考公告:
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业务分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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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5
Q:1.为什么2002分类的股东,中登认为其分红应该缴纳个税,并且由上市公司代缴?
2.私募股权基金,如有分红,是否应该他们合伙人纳税?
A:1.中登是认为其为基金类型的股东,按股东类型去划分是否需要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税。
2.如果是合伙性质的,是应该由合伙人纳税,这部分按当地税局的口径去缴纳。
业务分类:私募基金相关,股东,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个人所得税,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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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5
Q: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的金额算是政府补助吗?
A:参考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二。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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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4
Q:上市公司收到的留抵退税额度很大,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吗?
A:如果判定增值税留抵退税不作为政府补助,但如果金额较大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话,建议进行披露,不强制。参考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二节。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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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2
Q:有公司收到留抵退税发公告了,这个是比照政府补助来公告的吗?具体有相关规则吗?
A:增值税留抵退税不作为政府补助,但如果金额较大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话,建议进行披露,不强制。参考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二条。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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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2
Q:公司高送转股后,股权激励解禁后的应缴纳税额,是按照股价前复权价格计算为准?还是不复权的价格?
A:可以先和税务局沟通,先按照前复权的价格算完报过去,如果税局有问题再进一步沟通,按照前复权的价格算下来可以少交点税。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其他税务相关,股份限售与解限,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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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2
Q:股权激励缴税的政策是哪个?
A:参考推文《员工持股计划 VS 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究竟应该如何缴纳》中提到的法规。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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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21
Q:非上市公司回购个人股东股权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A:建议咨询税务机构。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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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15
Q:非交易过户是以哪个时点的股价计税?
A:非交易过户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按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计算。关于缴税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中登或税务机构。
业务分类:其他税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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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11
Q: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高管在其他非相关公司再交一份个税和社保可以吗?
A:正常个税和社保都是只有一个的,另一个兼职公司应该是劳务费。参考公告《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四)。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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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11
Q:限售期内股东分红税率多少?以及如何申报?
A:需根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性质综合判断,参考截图的相关规定。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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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07
Q:1.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或者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例如国家重软这类型所得税优惠,披露的时候是否不用披露影响的具体金额?若披露,如何考虑金额对于损益的影响?
2.很少公司会披露重软,找不到太多独立的重软公告,这块如何解读?
3.重软的所得税优惠跟其他补贴的不一样,不归入“其他收益”,但它的冲减又不能测算对利润的影响,该如何测算?
A:1.披露的时候能确定具体影响的就需写出来,确定不了的可后续披露进展。
2.税收优惠达到的披露的标准需要披露。
3.要问下财务人员,要是确认不了也可以参考案例的写法,最终以审计为准。
业务分类: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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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03
Q:上市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需要披露?
A:具体视对公司是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视情况进行披露。 实践中,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多数公司会选择披露。
业务分类: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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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1-02
Q:以回购股份为来源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回购做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来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目前税务并没有出台回购做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方式,每个地方不一样,具体纳税方式需要与当地税务局沟通。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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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2-10-31
Q:1.股权激励方案首次授予和预留解锁期限均为2023年-2025年,考核指标也为2023年-2025年的相应经营数据。假设2022年1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预留股份在2023年披露三季报后授予,是否预留部分业绩考核期需要往后推一年,变成2024年-2026年分批解锁,还是变更解锁期限比如2024年-2025年两批解锁?
2.若不变是否有影响?
3.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规定未明确在三季报披露后授予股份,而是三季报披露后推出方案,是否三季报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部分考核期设置不用遵照?
4.
业绩考核年度的选取是否有要求?
5.
员工持股计划在购入环节,是否从二级市场购买、非公开发行、大股东赠与,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A:1.可以,股权激励方案若有涉及,参考公告《同惠电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公告)》。 2.参考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公司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得以当年作为考核期。
3.
法规要求公司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得以当年作为考核期,未明确三季报披露后授予。
4.
参考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十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或参考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得以当年作为考核期。其余无更明确要求。
5.
二级市场购买、非公开发行无需缴纳个税,控股股东赠与政策尚不明确。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参考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 (已失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参考公告: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一般规定,第三季报,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非公开发行股票,激励对象,股份限售与解限,个人所得税,购买、出售资产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0-27
Q:1.如果董监高获授股权激励,董监高减持时是否需要再缴纳20%的减持个税?
2.股份转让是否区分股份来源?二级市场的股份是否适用上述规定?
A:1.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再缴纳减持个税,具体情况也可以与当地税局专管员再次确认。
2.不区分来源。员工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后,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 员工转让认购的股票(股权)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考推文《国庆节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注意了……》。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减持规定,财务资助(关联资金往来)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2-10-25
Q:1.董监高股权激励获授后缴纳股权激励个税,事后减持还需要缴纳减持个税吗?
2.股权激励对象在参与激励计划但并未取得实际收益(含股票形式和现金形式的收益)时,并不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未取得实际收益指的就是等待期内不产生个税义务?
3.董监高减持股份需要缴税吗? 缴税是卖出时候证券公司直接代扣?统一税率是20%吗?
A:1.不用。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2.等待期内未取得实际收益,不产生纳税义务。
3.需要缴税;由证券公司代扣;税率是20%。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激励对象,减持预披露及进展(减持计划),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2-10-24
Q:1.如果上市公司应交税款滞纳金占上年度经审议净利润的10%已计提,影响已反映至当期业绩。如果缴纳滞纳金,只影响现金流,这种情况需要披露吗?是否算重大重大损失?
2.已经达到重大亏损标准,也不用披露吗?
3.只在定期报告有披露,临时报告没有,是否需要披露?
A:1.不需要单独披露。参考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1.2,影响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算重大亏损。
2.计提的时候已经披露过,缴纳的时候不用再发公告。
3.需要及时披露。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其他税务相关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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