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成为一家公司的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里办理解除关联关系,但是显示企业异常,不能解除办税员关联关系,该如何处理?
咨询人:杨坤
咨询时间:2023-11-06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11-08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文件规定,
【事项名称】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业务描述】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个人声明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离职证明1份
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 端、APP 端)办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