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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税务热点问答精选(四十七)甲合伙企业并未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也未实际分配,那么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企业,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庆税务
2022-12-15
来源:公众号:大庆税务
甲合伙企业并未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也未实际分配,那么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企业,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9 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文件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因此,不论合伙企业是否作出利润分配决定,只要其有留存利润,那么法人企业也应将该部分的留存利润按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确认为当期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我单位根据新个税法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取得了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当包括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和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所有收入。你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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