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纳税咨询_个人所得税_哪些人需要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吉林纳税咨询
2023-04-21
来源:吉林省税务局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个人所得税

内容:哪些人需要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附件:无附件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NSZX20230400764

提交时间:2023-04-21 14:46: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4-2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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