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协提案复文公开_《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_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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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协提案复文公开_《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_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06号建议的答复

闽税函〔2022〕136号

发布时间:2022-07-15 08:55

答复类别: A类

何宝平代表:

  《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第6006号)收悉。您对砂石行业的情况掌握很全面, 思考很深入, 我们能够体会到您对破解砂石行业难题的期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保持个人通过税务代开砂石材料发票长效机制, 同时发票类型由增值税普通发票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答复意见

  在现行税收政策中, 除了出租不动产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 自然人发生其他应税销售行为均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此, 自然人不经常发生非自产砂石应税销售行为, 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 APP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解决建筑业、商品混凝土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商品混凝土、从事建筑老项目、 甲供工程、清包工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2022年12月 31日前,包括自然人在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下游企业可发挥增值税价外税作用, 通过价格传导机制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我局将持续完善我省代开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统一规范,确保全省执行标准一致。

  二、关于建议“企业收购砂石参照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由收购企业进行计算抵扣”的答复意见

  纳税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购买方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是我国增值税税制的一种特殊安排。 我们已向税务总局反映您的建议, 争取扩大收购发票适用范围。

  三、关于建议加强税收征管的答复意见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砂石开采、生产加工、销售等市场主体的税务登记,按规定发放增值税发票,满足砂石交易市场用票需求,规范行业税收征管,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恳请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 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共同推进我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 林茂椿

  联系人:潘 虹

  联系电话: 0591-63118797,1366506631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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