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_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口货物申报不实罚款7万元(2020-12-01)优机股份833943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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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_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口货物申报不实罚款7万元(2020-12-01)优机股份833943

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26日,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金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共计六项商品,第一项商品申报品名“多级柱塞气举采油采气设备”;第二、三、五项商品申报品名“柱塞气举采油采气设备”;第四项商品申报品名“抗硫柱塞气举采油采气设备”。第一至第五项商品申报商品编码均为8430501000(进口关税税率3%,增值税税率13%),总金额416914加拿大元。经查,该票货物第一至第五项商品应归入商品编码8430699000(进口关税税率6%,增值税税率13%),漏缴税款金额为71622.32元。
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对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科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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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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