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_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伪报品名和税则号列进口齿轮减速器构成走私行为,罚款决定被撤销(2021-12-28)(二)通锦精密837453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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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_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伪报品名和税则号列进口齿轮减速器构成走私行为,罚款决定被撤销(2021-12-28)(二)通锦精密837453

一、案情简介
  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罗宿、程先锋在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为达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偷逃进口货物应缴税款的目的,伪报品名和税则号列走私进口齿轮减速器,因货物已经被通锦公司用于生产销售,无法没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追缴偷逃税款占应纳税款相对应部分货物的等值价款人民币3,204,483.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罗宿、程先锋处以警告,并分别科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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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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