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_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进口货物申报不实罚款177.6万元(2022-05-12)桂东电力600310
一、案情简介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抽余油合计20402274千克。经海关查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及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认定,实际到货均为石脑油,数量为20402274千克。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不同税率不同,当事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行为导致缴税不一致,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7,7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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