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纳税咨询_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_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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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内容 税人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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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效能建设
办件编号 NS20220600105
提交时间 2022-06-06 09:24:3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14号公告、17号公告和19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6-06 09:25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