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纳税咨询_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_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甘肃纳税咨询
2022-09-19
来源:甘肃纳税咨询

甘肃纳税咨询_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_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详细信息

标题 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内容 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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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20220900115

提交时间 2022-09-19 16:16: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进行加计抵减,不仅限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除外。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9-19 16:16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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