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纳税咨询_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_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甘肃纳税咨询
2023-03-14
来源:甘肃纳税咨询

甘肃纳税咨询_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_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详细信息

标题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内容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效能建设

办件编号 NS20230300125

提交时间 2023-03-14 16:12:2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3-14 16:12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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