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纳税咨询_作为一家服务公司,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_作为一家服务公司,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详细信息
标题 作为一家服务公司,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内容 作为一家服务公司,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效能建设
办件编号 NS20230500133
提交时间 2023-05-17 16:49: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5-17 16:49
附 件